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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23  编辑:admin  点击:[0]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1〕39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均要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平台备案后方可执行。

对于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可作为学生实习单位,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第二章  实习组织

第四条 学生实习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工作规划、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质量监控等实习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各专业学生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负责人及成员均须在教务处备案。

校级校外实习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管理、校企合作、招生就业、财务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企合作办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工作小组由院长、教学秘书、辅导员、专业教师、学生代表和企业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

1.校级校外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部署、审定、督查、总结及表彰。

2.教务处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校外实习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校外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管理。 

3.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联系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岗位实习单位,做好企业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

(2)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协调组织、上传本部门实习资料,处理平台相关问题,检查、督促本部门实习备案工作。

(3)负责本部门实习工作的审定、督查、总结及表彰。

(4)负责做好学生校外实习材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并于每学期末(第十八周前)将下学期《二级学院外派实习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核、财务处备案。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实习企业考察报告(见附件5);

②实习单位汇总表(见附件6);

③实习三方协议(平台下载、打印);

④实习计划;

⑤学生实习日志(周报、月报平台留存);

⑥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⑦学生实习总结(平台留存);

⑧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⑨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平台下载、打印);

⑩学生校外实习审批表(见附件7);

⑪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申请表(纸质材料)(见附件8);

⑫跨省实习备案表(纸质材料)(见附件9);

⑬二级学院外派实习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见附件10);

⑭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4.企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贯彻落实二级学院和企业联合制定的实习计划,分配学生实习任务,做好学生职业能力培训指导等工作。

(2)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安全教育等工作。

(3)与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共同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各项指导工作,向院方通报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如遇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院方。

5.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通过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向学生分配实习任务、审核实习考勤、定期进行实习检查、及时解答学生提问、审批学生周报月报、了解学生实习动态。

(2)实习结束,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学校要求及时将学生实习成绩上报教务处,并做好成绩评定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6.校外实习学生职责

(1)校外实习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通过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平台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工作日按时在平台签到,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周报、月报及实习总结,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平台模板)。

(2)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辅导员和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报告。

第五条 二级学院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

1.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4.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单位优先。

第六条 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二级学院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

第七条 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和实习质量。

实习开始前,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专业基本情况、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工作小组组成、指导教师分工情况、实习时间安排、考核标准、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

实习方案在实习开始前上传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平台。

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和实习单位一起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要加强实习前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第八条 二级学院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院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第九条 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二级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

第十条 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岗位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第十一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鼓励和支持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二级学院要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充分运用实习备案平台技术,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并在实习备案平台上传三方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到实习单位实习。

第十四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5.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6.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7.实习考核方式。

8.各方违约责任。

9.三方认为应当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2.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7.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

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第十八条 在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风险等级、实习阶段做好分类管控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

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纪律,认真做好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工作,要防火、防盗,不准参加打架斗殴,不准赌博,不得酗酒,不准参加一切不良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个人行为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要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公益劳动。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要和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要和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二级学院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三条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和学校主管部门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实习派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将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等信息提供给实习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后方可开展跨省实习。

第四章  实习考核

第二十四条 岗位实习的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平台中实习考核为“一般”)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实习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实习时间未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时长者。

2.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规定,被实习单位辞退者。

3.在“实习备案系统”漏打卡合并指导教师认定“打卡不通过”累计超过十次者。

4.请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十分之一者。

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一周以上者。

6.未经批准利用岗位实习机会擅自离岗,自行联系工作单位者。

本规定经2025年4月23日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方案模版

   4.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5.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单位考察报告

   6.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实习单位汇总表

   7.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审批表

   8.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申请表

   9.濮阳科技职业学院跨省实习备案表

   10.外派实习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11.丙方信息表

   12.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13.濮阳科技学院实习备案学生信息变动申请表

   1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流程图



附件1: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附件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方案模版.docx

附件4: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docx

附件5: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单位考察报告.docx

附件6: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实习单位汇总表.docx

附件7: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审批表.docx

附件8: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9:濮阳科技职业学院跨省实习备案表.docx

附件10:外派实习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11:丙方信息表.docx

附件12: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docx

附件13:濮阳科技学院实习备案学生信息变动申请表.docx

附件1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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