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制度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学院学生工作处领导下,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核心职能的青年学生组织,由学工处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严格落实学工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工作高效、自主、创新开展,促进校院两级自律委员会及其他学生组织间的工作交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学工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主要成员为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倡导理念,是学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委员会致力于弘扬社会人文精神,培育大学生的爱心、责任心与使命感。
第三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聚焦构建优良学习生活秩序,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全校教育管理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及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实现“服务同学、引领学风、培育思想、共同成长”的工作目标。
第四条 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为“参与管理、强化监督、传递信息”。委员会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做到刻苦学习、勤勉工作、甘于奉献,在各方面发挥榜样表率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自律委员会下设主席团及五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文秘部、文宣部、纪检督察部、文体组织部、外联部。
1.主席团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要负责主持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合落实学工处下发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具体工作开展,定期召开例会,保障自律委员会正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并实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组织结构,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
(2)审核各部门工作材料、重要通知及宣传内容。
(3)监督现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表现,负责新一届委员会干部选聘工作。
2.职能部门
(1)文秘部:协助主席团及各部门推进自律委员会建设,处理日常事务,承担值班安排、内部文档管理、工作上传下达、考勤与考核评优、工作总结撰写、文件条例起草、团建活动组织、信息反馈及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等常规工作。
(2)文宣部:负责自律委员会网络阵地建设与对外宣传,加大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承担海报设计、新闻稿件采编与校对、新闻图片拍摄、大型活动采访直播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配合学工处开展学生新闻宣传工作。
(3)纪检督察部:聚焦学院学风建设,开展上课迟到早退检查,统计课堂出勤率,组织学风建设活动与竞赛;负责校园文明督查,查处禁烟区域吸烟及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不良行为,开展校园安全文明教育活动。
(4)文体组织部:主要配合学校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与体育赛事,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文体活动,增强集体观念,协助开展校级间文体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架构完善、校园调研、班级对接等工作。
(5)外联部:负责对接各部门、二级学院及校外单位,核心任务是为学生会及学生活动筹集资金(拉赞助),保障学校活动正常开展与运转。
第六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及委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1.具备较高政治思想觉悟与道德水平,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是取得本校学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以身作则,自觉维护自律委员会荣誉。
3.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与组织能力,秉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能够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广大同学意愿,加强同学与学校各级组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络。
4.具备高度责任感与踏实的工作作风,拥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甘于奉献,能够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七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选聘工作由学工处指导老师与上一届主席团成立的选聘小组负责,委员选聘由本届各部门学生干部负责,选聘工作于每学年结束前开展。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
每学年召开两次全体大会,由自律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召开,文秘部负责具体执行。
2.主席团及部长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包括研究部署自律委员会阶段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与不足、完善整改方案;由主席团向各部门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各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汇报周工作计划并总结过去一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部门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总结并部署本部门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工作制度
1.主席职责
(1)全面负责自律会工作,制定自律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和老师汇报工作。
(2)主持召开自律会主席团会议与全体成员大会,传达学校指示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
(3) 代表自律会与其他学生组织、校内各部门及校外相关团体沟通交流,维护自律会的良好形象。
2.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2)分管自律会具体部门工作,指导并监督所分管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3.会议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由主席主持,全体自律会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自律会工作阶段性总结、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全体成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4.工作纪律
(1)自律会主席团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按时完成学校及自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说明原因。
(3)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文秘部工作制度
会议组织:负责校自律会各部门会议及干部例会的筹备工作;会前做好人员到场情况的核查工作;会中做好会议记录,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及决议事项;会后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完成电子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数据收集与管理:
(1)数据收集及整理:
文秘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规定统计出勤和卫生数据,
并整理为相应表格,表格分为周表、月表、期末表及个人量化表。
(2)数据审核:
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如有疑问及时核实更正,并发送至各班班长确认。
(3)数据报送:
文秘部门每周、每月、每学期制作数据统计报表,向学校
领导和各班班长报送,报表内容包括各项统计数据的汇总结果。
(4)数据存储与保管
电子存储:所有统计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储,建立专门
的数据文件夹,按时间、统计内容分类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纸质留存:每周数据统计报表需打印成纸质文件,按照档
按管理要求装订、编号并妥善保管。
(5)数据使用与安全
使用权限:明确数据使用权限,不同级别人员可访问的数
据范围不同;学校领导可查看全部数据,各部门负责人可查看与本部门相关的数据。
(6)工作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和文件内容。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学校领导和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文秘服务。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技能。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与规范,确保文秘工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维护良好办公环境。
6.文宣部工作制度
(1)对外宣传: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各部门内部活动及二级学院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2)对外宣传管理:凡涉及对外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文稿、作品、照片(包括各类体裁文稿及音像宣传片),须经主席团和学工处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
(3)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文宣部工作,主动提供必要的宣传素材与信息,共同推进学校宣传工作开展。
(4)文案撰写环节需确保稿件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同时注重文字表达的生动性与吸引力。
7.纪检督察部工作制度
(1)监督各部门切实履行本职工作。
(2)若发现部门未尽职履责,应提出批评并交由主席团整顿。
(3)若发现部门内部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由纪检督察部核查事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4)接受全体同学的举报。
(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内部批评教育并要求提交书面检讨;屡教不改者,由主席团及本部部长、副部长共同讨论,劝其自动辞职;情节严重违规者,罢免其在学生会的一切职务。
(6)检查学生晚自习的迟到、早退现象,每日上午、下午、课间休息及晚自习前后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结果以照片为依据对相关班级扣分。
6.文体组织部工作制度
(1)以配合学校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与体育比赛、增强同学集体观念、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所有文体组织部成员须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3)通过班级宣传、校园广播、海报等多种形式,向同学们宣传各类文艺活动与体育比赛,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4)负责组织架构完善、校园调研、班级对接等工作。
(5)按时参加文体组织部组织的各项会议与活动,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7.外联部工作制度
(1)加强内部成员管理,完善部门例会制度及请假制度,严禁无理由、无告知地缺席部门例会,一经发现予以重点观察,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部门。
(2)明确工作中心与部门职责,不断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做到多听、多看、多做,弥补自身缺点与不足。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可通过各种正当方式对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级组织、各类干部及会内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或提出建议。
3.参加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提供帮助与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协助解决,各级组织应认真对待。
5.享有退会的权利。
6.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十一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2.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执行委员会决议,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维护委员会荣誉。
4.爱护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公共财物。
5.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6.成员若有意退会,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退出理由,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退出;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者,会员资格自动取消;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会员,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上报学工处,经学工处批准后开除会籍。
7.各项考核由指导老师牵头负责,主席团协助配合,文秘部具体执行。
第五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二条 自律会实行民主集中责任制,工作中采取领导统筹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十三条 自律会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具体职责如下:
1.部长:
(1)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定期召集并主持部门例会;
(2)审定、检查、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总结;
(3)代表本部门向自律会领导及上级自律会汇报工作,保持与自律会的日常联系,自觉接受自律会的指导与帮助;
(4)对本部门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传达相关精神;
(5)监督本部门副部长及干事的日常工作,必要时提供业务指导。
2.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日常工作;
(2)完成部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部长不在时,受其委托代行部长职责;
(4)定期向部长提交工作计划与总结;
(5)及时与部长沟通,反馈工作动态。
3.干事:
(1)服从上级的正确领导,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2)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并主动解决问题;
(3)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若无法完成交办任务须第一时间反馈。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十四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请假规定:
1.自律会各类会议、培训及集体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记录纳入个人学期考核;
2.全体会议请假须向分管主席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部门例会或项目组会议请假,须向主席、部长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4.教师办公室值班、自习值班及场地值班,在未找到其他成员代班的情况下,可向部长申请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5.严禁假借自律会名义向辅导员请假,从事用于逃课、逃宿、逃避晚自习等行为。
第七章 奖罚制度
第十五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对会内干部及委员进行定期工作鉴定,学期表现优异者,由学工处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 对工作态度消极、懈怠职责的干部及委员,自律会将通报至学工处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会籍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再发放聘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所有。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