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和谐的住宿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自律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助力学生养成优良学风校风,结合我校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及学生宿舍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住宿学生、宿舍管理人员、保洁及后勤工作人员,涵盖所有学生宿舍室内、楼道、楼梯间、卫生间、走廊、宿舍外围附属区域等全部住宿区域。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育人为本、规范管理、服务学生、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学校统筹、后勤保卫处主管、宿管人员直管、二级学院协同、学生自主管理的多级管理模式,做到管理规范化、检查常态化、奖惩制度化、育人常态化。
第二章 住宿管理规定
第四条 住宿安排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统筹分配,按照班级、专业、年级集中安排住宿。学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宿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床位、转借床位。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宿舍或床位的,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勤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严禁私自私下调换、串寝留宿。
毕业、休学、退学、转学学生须在离校手续办结后3日内清空个人物品、办理退宿,腾空床位,不得滞留宿舍。
第五条 住宿纪律
1.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归寝、熄灯。夜间熄灯后严禁晚归、夜不归宿、翻墙归寝,严禁宿舍内喧哗、打闹、播放高分贝音响,杜绝影响周边学生休息的行为。
2.严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走读学生及异性人员,严禁多人混住、私自接纳非本宿舍学生留宿。
3.住宿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宿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私翻、私拿、私藏他人财物,杜绝宿舍矛盾纠纷。
4.上课、实训期间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滞留宿舍,因病、因事需滞留宿舍的,须持辅导员审批的假条报备宿管人员。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日常卫生标准
全体住宿学生须自觉维护宿舍及公共区域卫生,落实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时刻保洁。宿舍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污渍,桌面、床铺整洁有序,衣物、被褥、生活用品摆放规范整齐;宿舍门窗、玻璃、墙面干净整洁,无蛛网、无涂鸦、无污渍;卫生间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堆积。
第七条 垃圾及杂物管理
宿舍生活垃圾须袋装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宿舍楼下),严禁随手乱扔、楼道堆放、窗外抛物。严禁在宿舍内、楼道、走廊、阳台堆积废旧杂物、闲置物品,杜绝卫生死角,从源头预防蚊虫、鼠类滋生,保障宿舍区域干净整洁。
第八条 公共区域维护
学生须自觉爱护宿舍楼道、楼梯、扶手、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卫生,严禁在公共区域刻画、涂鸦、悬挂私人物品,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保障公共区域畅通整洁。
第四章 安全管理规范
第九条 用电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宿舍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私自改装宿舍电路、灯具、插座。严禁携带、使用大功率及违规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电煮锅、电暖器、吹风机、卷发棒等违禁电器;严禁使用三无、破损、劣质充电设备,杜绝长时间无人充电、私充电瓶等危险行为。离开宿舍须及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杜绝用电安全隐患。
第十条 消防安全管理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玩火、焚烧杂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应急指示灯等消防设施。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常识及逃生流程,遇突发火情及时上报、规范处置。
第十一条 设施设备安全
学生须爱护宿舍门窗、床铺、桌椅、水电设施、监控设备、防护设施等公共财物,严禁恶意拆卸、损坏、涂鸦、破坏宿舍设施。因个人使用不当、恶意损坏造成设施损毁的,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严禁攀爬围墙、窗户、阳台,杜绝高空抛物、危险攀爬等违规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 治安安全管理
严禁学生在宿舍及住宿区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传播不良信息,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发现宿舍被盗、陌生人闯入、安全隐患、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宿管人员、辅导员或保卫部门上报,及时处置风险。
第五章 宿舍文化与自律管理
第十三条 文明宿舍建设
鼓励各宿舍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示范宿舍创建工作,营造团结友爱、文明自律、积极向上的宿舍氛围。宿舍成员互帮互助、和睦相处,杜绝欺凌、孤立、争吵等不良行为,共同维护集体宿舍秩序。
第十四条 学生自主管理
充分发挥宿舍长、学生干部、宿管自律委员会作用,落实宿舍长负责制,负责本宿舍日常卫生督促、纪律管理、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学校、宿管人员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第六章 检查与奖惩机制
第十五条 日常检查制度
学生工作处联合各二级学院实行常态化宿舍检查机制,开展每日抽查、每周普查、每月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宿舍卫生、作息纪律、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等,检查结果实时登记、公示通报,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六条 奖励机制
每月、每学期开展“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评选表彰,对达标优秀的宿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综合素质加分,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惩戒机制
对多次卫生不达标、违反住宿纪律、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或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的,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责任划分
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本院学生住宿日常教育、管理及问题整改督促;后勤保卫处负责宿舍设施维护、安全巡查、公共环境整治、日常管控;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日常值守、考勤、隐患排查、现场管理;学生本人为宿舍安全、卫生、纪律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长效管理
建立宿舍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卫生、安全、纪律问题建档登记,实行限期整改、回头复查,杜绝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宿舍管理成效。
第二十条 生效说明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宿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