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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四级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25  编辑:admin  点击:[0]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四级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我校办学实际,健全学校院(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预警防控体系,强化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班级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综合感知、危机干预全流程工作,防范化解学生心理安全风险,守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平安、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健康第一的工作理念,以学生心理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四级预警网络为骨架,以队伍能力提升为基础,以危机防控为核心,统筹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日常排查、预警上报、分级干预、后续跟踪全链条工作,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方位防控的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各院(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四条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前置教育、常态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疏导,从源头减少心理问题发生,同时规范危机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应对能力。

2.分级负责,协同联动。明确四级预警网络各级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学校、院(部)、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专业引领,科学规范。依托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力量,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规范排查、测评、干预、转介等工作流程,坚守保密原则和职业伦理。

4.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兼顾教育引导与隐私保护,营造包容、友善、温暖的校园心理氛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领导小组

成立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四级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校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工作:

   长:副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员:各院(部)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全体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医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各级资源,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院(部)、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校心理健康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工作考核与总结。

第六条 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统筹开展队伍培训、心理测评、排查研判、危机处置等工作;汇总上报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台账;协调各院(部)、各职能部门开展协同工作;负责工作宣传和总结复盘。工作办公室应指定专人作为校级心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汇总与上传下达

第七条 四级预警网络职责

构建学校院(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预警防控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实现全域覆盖、层层落实。

(一)一级预警:学校层面

责任主体: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统筹制定全校心理健康四级预警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

2.组织开展全校新生心理普查和在校生常态化心理测评,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统一管理预警学生信息。确保新生普查率不低于95%,对未参测学生进行一对一补测。

3.统筹三支队伍(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4.汇总各院(部)上报的预警信息,每月组织开展月度心理风险研判会商,对高危预警学生进行统筹干预和管理。会商纪要需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并归档

5.对接校外心理医疗机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高危学生的专业评估、转介就医和信息上报工作。

6.督导检查各院(部)四级预警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导开展工作考核和指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7.联合宣传统战部、团委(人武)组织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校级大型活动营造良好校园心理氛围。

(二)二级预警:院(部)层面

责任主体:各院(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

主要职责:

1.落实学校四级预警工作部署,结合本院(部)学生特点,制定具体落实细则和工作计划。

2.组织本院(部)辅导员开展学生心理日常排查、谈心谈话和初步疏导工作,复核班级上报的预警信息。院(部)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辅导员关于重点学生心理情况的专题汇报。

3.管理本院(部)预警学生台账,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跟踪关注,每周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建立本院(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库》,实行周更新。

4.组织本院(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工作会议,收集工作反馈。

5.联合本院(部)团委(人武)开展院(部)层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结合学业压力、就业焦虑、人际矛盾等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针对性疏导。

6.及时向学校工作办公室上报本院(部)高危预警学生信息和心理危机事件,配合学校开展危机处置工作。对于危机事件,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7.负责本院(部)辅导员心理工作考核,做好工作台账整理和归档。

(三)三级预警:班级层面

责任主体: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

主要职责:

1.辅导员:承担班级心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班级学生日常心理排查,每周至少与3-5名学生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每学期覆盖全班学生至少1次),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每月组织1次心理主题班会;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及时收集班级学生心理诉求,对一般心理问题进行初步疏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院(部)和学校。谈心谈话需使用统一模板做好记录。

2.班级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心理信息哨兵,日常观察班级学生情绪、作息、言行、社交等变化;每周向辅导员上报班级学生心理动态,重点关注存在情绪困扰、学业压力、人际矛盾等问题的学生;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朋辈互助活动;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学生隐私,不私自开展专业干预。心理委员每学期需参加不少于2次的校级或院级培训。

(四)四级预警:宿舍层面

责任主体:宿舍长、全体宿舍成员

主要职责:

宿舍长:作为最前沿信息反馈节点,每日关注室友情绪、作息、言行变化,重点关注失眠、自闭、暴躁、极端消极言论、自伤倾向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须在2小时内向班级心理委员或辅导员上报,不拖延、不隐瞒、不私下议论;营造友善互助的宿舍氛围,及时化解宿舍人际小矛盾。宿舍长需签署《宿舍心理安全责任知晓书》。

宿舍成员:相互关心、相互陪伴,发现室友存在心理困扰时,主动给予倾听和陪伴,及时提醒宿舍长或上报相关负责人;共同维护宿舍和谐环境,避免出现孤立、排挤等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行为。

第三章 队伍建设与培训

第八条 队伍构成

组建三支核心工作队伍,明确分工、协同发力,夯实四级预警工作基础:

1.专业队伍:心理健康专职、兼职教师,承担专业测评、个案督导、危机干预、业务指导等工作。师生比不低于1:3000(专职)。

2.骨干队伍:全体辅导员,承担日常排查、初步疏导、信息上报、班级管理等核心工作,是四级体系的枢纽。

3.基层队伍: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承担日常观察、信息反馈、朋辈陪伴等工作,是预警网络的神经末梢

第九条 培训安排

按照分层分类、精准赋能、常态长效的原则,开展专项培训,确保队伍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一)心理健康教师培训

1.培训内容:国家及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政策、危机干预规范流程;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抑郁、焦虑、自伤倾向等)识别与处置;心理测评解读、心理约谈规范、保密原则与伦理边界;重度个案干预、转介流程、家校沟通技巧;对辅导员、心理委员的业务指导方法。

2.培训形式:校内专题研修、线上省级平台课程、校外交流学习、个案案例研讨会。

3.培训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个案督导。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与校外精神卫生机构的案例交流。

(二)辅导员培训

1.培训内容:四级预警系工作职责、上报流程、台账填写规范;学生心理异常早期识别技巧;日常谈心谈话规范、心理疏导话术;一般心理问题疏导、高危风险初步处置、紧急情况上报流程;心理委员、宿舍长管理考核方法;心理危机应急处置、家校联动、陪同就医规范;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开展方法。

2.培训形式:集中专题授课、案例分析研讨、情景模拟演练、线上学习。

3.培训频次:每学期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每月开展1次案例复盘。

4.考核要求:培训签到、笔记检查、案例分析作业、日常预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

(三)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培训

1.培训内容:自身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学生心理异常信号识别;上报流程、保密要求;朋辈互助、倾听陪伴技巧;宿舍人际矛盾调解基础;心理安全红线。

2.培训形式:新生入学必训、每学期1次复训;集中授课、短视频微课、发放工作手册。

3.配套保障:统一发放《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或《宿舍长心理观察手册》,明确日常工作任务和填写规范。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者,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实施

第十条 信息收集与排查

1.全员普查: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全员心理测评,建立学生基础心理档案,筛查初始预警人群,分类标注风险等级。

2.常态排查:实行每日留意、每周上报、每月摸排、每季研判制度。宿舍长每日留意室友状态,班级心理委员每周五前向辅导员上报班级心理动态,辅导员每月25日前完成班级全覆盖排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度排查表》,院(部)每月28日前汇总排查情况报学校工作办公室,学校每月末组织研判会商。

3.专项排查:在节假日前后、考试季、毕业季、换季情绪波动期、重大事件发生后,开展专项加密排查,要求辅导员在2周内完成对重点关注学生的100%谈心谈话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家庭困难、失恋、挂科、孤僻内向、家庭变故等)。

4.多渠道收集:结合学籍学业、家庭经济、奖助贷、宿舍矛盾、恋爱纠纷、违纪处分、请假缺勤、网络发言异常等信息,交叉研判学生心理状态。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报学生工作处。

第十一条 风险分级与预警

根据学生心理状态,将预警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控、动态更新:

1.一级预警(一般关注):存在轻微情绪困扰、压力较大、人际不适等情况,能正常学习生活,无极端倾向。由辅导员负责日常谈心疏导,每2周跟踪关注,心理委员协助观察。标注为蓝色等级

2.二级预警(重点关注):情绪异常明显、人际矛盾突出、厌学、失眠严重,或出现消极言论,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由辅导员牵头,心理健康教师介入约谈,每月开展1次专业评估,院(部)跟踪管理,每周上报动态。标注为黄色等级。

3.三级预警(高危预警):存在明确自伤、轻生念头或行为,有严重心理障碍,无法正常学习生活。立即启动最高级别预警(红色等级),由学校统筹,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校医等协同处置,及时对接家长和专业医疗机构。

预警信息上报实行逐级上报、逐级复核,宿舍班级院(部)学校,一般预警信息3个工作日内上报,重点、高危预警信息24小时内上报(宿舍长发现后2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 分级干预与处置

1.一级预警干预:辅导员开展日常谈心疏导,结合主题班会、朋辈互助等形式,引导学生调整心态;心理委员协助关注,及时反馈学生情绪变化;必要时由心理健康教师进行简短约谈指导。干预周期一般为2-4周,效果不明显则升级至二级干预。

2.二级预警干预:辅导员制定个性化疏导方案,每周开展1次谈心谈话;心理健康教师每月开展1次专业约谈和心理疏导,评估心理状态;院(部)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跟踪干预效果;2周内与家长沟通,争取家庭支持。

3.三级预警干预:立即启动《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成立专项处置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校医、保卫处等协同工作;1小时内联系家长,告知情况并协商处置方案;对有自伤、轻生倾向的学生,安排专人24小时陪护,24小时内转介至专业精神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做好干预过程记录,全程跟踪康复情况。

第十三条 后续跟踪与销号

1.建立预警学生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详细记录排查情况、预警等级、干预措施、谈话记录、康复情况等信息,实行档案专人管理,严守保密原则。档案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5年。

2.对预警学生进行动态跟踪,一级预警学生疏导好转后,由辅导员核实后销号;二级预警学生经心理健康教师评估合格后,由院(部)审核、学校备案后销号;三级预警学生康复后,经专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心理健康教师评估、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销号。所有销号均需填写《学生心理预警销号审批表》

3.对康复复学的学生,辅导员持续跟踪关注不少于3个月,每月至少谈心谈话1协助其适应校园生活,必要时联系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后续疏导。

第五章 制度保障与考核

第十四条 制度保障

1.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制度》《家校协同联动制度》《心理工作保密制度》《转介就医规范》等,形成完整制度体系。所有配套制度需在本方案发布后1个月内修订完成并汇编成册

2.经费保障: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工作专项经费,按生均不低于15/年的标准纳入年度预算,用于队伍培训、心理测评、宣传活动、危机处置、校外对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资源保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配备必要的咨询室、测评设备和专业书籍;对接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等校外资源,联合后勤保卫处建立快速转介通道,为危机干预和专业转介提供支撑。

第十五条 考核评价

1.学校将四级预警工作纳入各院(部)年度工作考核、辅导员年度考核和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宿舍长)评优评先依据。该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占不低于5%的权重。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预警信息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目标:上报率100%,迟报率低于5% )、台账完整性(目标:完整率100% )、培训参与情况(目标:参与率不低于90% )、危机处置规范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3.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院(部)、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迟报漏报、瞒报预警信息,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心理健康四级预警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心理档案、预警信息、谈话内容等隐私信息;因工作需要传递信息的,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严禁私自传播。违反保密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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