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惩处量化办法
(试行)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违纪扣分细则
学生在学校、宿舍有下列行为者,学校给予扣分处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一次扣60分。
(二)校园欺凌(多人殴打、谩骂、侮辱他人)、敲诈勒索者,一次扣60分。
(三)住校生无故夜不归宿者,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者,一次扣30分。
(四)有偷盗行为者,一次扣10-60分。
(五)参与打架者,根据当事人参与程度和事件的影响度,一次扣20-60分。
(六)教育教学中不服从管理者,一次扣10分;侮辱、威胁老师者,一次扣30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最高可扣60分。
(七)有酗酒及酒后寻衅滋事者,一次酌情扣10-3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60分。
(八)携带钢管、刀具等危险管制工具入校者,一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60分。
(九)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者,一次扣1分。
(十)校园内男女在公开场合有不雅行为者,一次扣10分。
(十一)校园内公共场合吸烟者(含电子烟),一次扣5分。
(十二)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每次扣10-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60分。
(十三)无故旷课者(包括早晚自习、早操、重大活动),一节(次)扣2分。
(十四)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吹风机、电磁炉、电热水壶、电饭锅等电器),一次扣10分;明火做饭者,一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60分。
(十五)伪造假条者,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一次扣60分。
二、处分标准
(一)学生违纪扣分累计达到20分或20分以上者,学校给予学生警告处分,由各二级学院执行相关处理程序。
(二)学生违纪扣分累计达到30分或30分以上者,学校给予学生严重警告处分,由各二级学院执行相关处理程序。
(三)学生违纪扣分累计达到40分或40分以上者,学校给予学生记过处分,由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或学生工作处直接执行相关处理程序。
(四)学生违纪扣分累计达到50分或50分以上者,学校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由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或学生工作处直接执行相关处理程序。
(五)学生违纪扣分累计达到60分或60分以上者,学校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理,由二级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或学生工作处直接执行相关处理程序。
本细则没有列举的其它违纪行为,但确应扣分的,可参照本细则相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
三、处理方法、程序
(一)学生的违纪处理由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并每月第四个工作日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备案。
(二)当扣分达到某项标准时,辅导员具体负责违纪学生的处分落实,并按照《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所有扣分均要有依据材料,违纪材料上均需学生、当事老师签字。
(四)所有受处分学生的材料,均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除开除学籍的学生外,其他受处分的学生,若在处分期间内确有悔改表现,且被师生公认的,3-12月后(或毕业前)由本人申请,经学校研究可以撤销处分,不申请或不具备撤销条件者,处分保留在个人档案中。
本办法经2025年10月3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凡学校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