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场时间:文化素质测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8:15进考点,8:30进考场;职业能力测试(体育类专项测试)考生10:30进考点,开考前30分钟进考场。进场后对号入座,将两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备查。
二、场内时间:考生入场后直至本场考试结束方可离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考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三、文具及禁带物品:可携带2B铅笔、橡皮、中性笔等必备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设备,拍照、计算、存储等电子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食品饮品及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
四、考场规范: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可举手报告更换,试题内容疑问不得询问监考员。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交头接耳、抄袭等违规行为,禁止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五、考试结束: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密封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后,按指令依次离场,不得逗留,严禁将上述材料带出考场。
六、体育类考生特别要求:严禁使用兴奋剂,严禁穿着带号码、人名、学校名等标记的服饰;不得佩戴护具,确需佩戴的,须提前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含考试当天时间段),护具须为纯黑或纯白无标志。
七、体育测试器材要求:100米考试可穿钉长≤0.9厘米的跑鞋,其他项目严禁穿带钉跑鞋、跳鞋,鞋底不得附着异物;原地推铅球严禁戴手套、缠绕胶布,确需使用的须出示诊断证明;可使用考点提供的镁粉,严禁向投掷圈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八、成绩确认与申诉: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对技术问题有异议的,须在成绩确认前当场提出,仲裁组反馈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成绩复核仅针对漏评、加错分、登错分,不重新评分。
九、其他:考试期间,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检录、中途离场或未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十、违规处理: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相关信息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